湘教通〔2015〕398号
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统计报表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科学、有效地组织教育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统计数据质量,切实做好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任务
1.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教育部在原事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对部分指标的填写要求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新增了经验校验说明信息录入功能,各地各学校要及时掌握指标内涵及相应功能的使用。
在数据采集与上报过程中,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对重点指标数据严格把关,进行横向纵向对比,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二是各学校在报表填报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经验校验结果录入说明,说明应充分、符合实际。三是高校附设中职班报表随主体校一同报送至省教育厅,汇总结束后附设中职班数据反馈各市州教育局。四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好统计系统辅助工具,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报告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就核实情况形成核查报告报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维护学校(机构)代码
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所生成的学校名录库作为行业标准在教育系统内广泛应用,代码维护工作是我们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及其他各项业务管理系统的基础,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按时完成代码的维护工作。高等学校应在9月10日前从全省高等教育QQ群内下载学校代码信息,进行学校信息核对,如有变更,须填写《学校代码信息变更采集表》报送至省教育厅信息中心统一进行代码维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代码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及时做好辖区内学校代码的设立、撤销、撤并、修改等维护工作,重点加强对“无学生、无专任教师、无资产”空壳学校的核实与维护,做到不重不漏,规定时间前未取得代码的学校(机构)将不纳入事业统计范围。代码维护工作完成后,各地要打印学校(机构)代码备案表,签字盖章后随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一同报送。今年因特殊原因,学校(机构)代码系统暂时处于关闭状态,9月4日将重新开放,代码更新、审核工作往后顺延,具体截止时间请密切关注统计QQ群内通知。
3.采集学生和教职工基本信息
学生和教职工基本信息是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证,省级汇总时,对基本信息不完整或与统计报表不一致的单位,一律不接收统计报表。各地各学校在数据采集与审核时要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独立学院在教职工信息的采集过程中,要避免出现和本部重复采集的现象;二是在信息上报时候必须保证学生和教职工数(含其中:女、少数民族)与统计数据完全一致;三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审核辖区内学校上报学生的户籍信息,对招收外县学生但学生户籍全部为学校所在区县等信息进行重点核实。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时间
根据教育部报表汇总时间安排,省级汇总预计安排在11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各高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各级汇总时间,确保汇总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组织领导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并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规范统计行为,依法维护统计秩序,防止随意干扰统计工作、改动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切实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3.做好统计培训
基层统计人员能力是统计数据质量的核心保障。各地各高校要结合报表修订和统计系统更新内容,加强教育事业统计培训工作。以省骨干培训为基础,通过统计骨干层层“传、帮、带”,进行报表制度、学校代码管理、指标解释、应用软件等方面的专门培训,使各级统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报表改革动态和指标口径变化情况。报表填报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充分利用QQ群、网站等解答辖区内各学校在报表填报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纠正报表填报错误,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
4.开展数据核查
各地各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及所辖学校统计数据质量认真自查,定期开展常规性数据质量核查活动,对主要指标进行重点核查。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教育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附件: 2015年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
2015年9月2日
附件
2015年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一、基础教育
1. 基础基511、基础基512、基础基513表
——“校舍建筑面积:合计”、“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校舍建筑面积中:租借面积:计”、“租借公办的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筑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2. 基础基521表
——“占地面积:计”、“其中: 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3. 基础基522表
——“占地面积:计”、“其中: 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万元):计”、“其中:教学仪器设备资产值:计”、“其中:实验设备”指标项的保留六位小数。
二、中等职业教育
1.中职基511表
——“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计”、“其中:危房”、“当年新增校舍”、“被外单位借用”、“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计”、“独立使用”、“共同使用”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2.中职基521表
——“占地面积:计”、“其中: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计”、“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计”、“其中:当年新增”指标项的保留六位小数。
3.职技培训基311表
——“占地面积”、“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计”、“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指标项的保留六位小数。
三、高等教育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增加4个新专业。分别是“050266 土库曼语”、“050267加泰罗尼亚语”、“050268约鲁巴语”、“081007铁道工程”
2.高基112 表
——“建筑面积 47”指标项保留两位小数。
3.高基511表
——“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计”、“其中:危房”、“当年新增校舍”、“被外单位借用”、“正在施工校舍建筑面积”、“非学校产权校舍建筑面积:合计”、“独立使用”、“共同使用”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4.高基521表
——“占地面积:计”、“其中: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图书:计”、“其中:当年新增”指标项的保留四位小数;“固定资产总值:计”、“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计”、“其中:当年新增”、“其中:信息化设备资产值:计”、“其中:软件”指标项的保留六位小数。
5.高基921表
——“合计”、“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教工住宅”、“其他用房”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6.高基922表
——“面积”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7.高元51表
——“合计”、“学校产权占地面积”、“土地已购置,但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占地面积”、“非学校产权占地面积:小计”、“独立使用”、“共同使用”、“学校产权及已购置土地按功能分:小计”、“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占地面积”、“生活用房占地面积”、“行政办公用房占地面积”、“教工住宅占地面积”、“其他用房占地面积”、“专门实习用地”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
8.高元52表
——“校舍建筑面积:合计”、“其中地上面积”、“其中地下面积”、“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面积:小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专用科研用房”、“体育馆”、“会堂”、“行政办公用房面积:小计”、“校级”、“院系”、“生活用房面积:小计”、“学生宿舍(公寓)”、“学生食堂”、“教工宿舍(公寓)”、“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附属用房”、“教工住宅面积”、“其他用房面积:小计”、“校舍建筑面积中:当年新增”、“被外单位借用”、“危房等级”、“非产权校舍:独立使用面积”、“共同使用”指标项的保留两位小数。